为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2004]6号)、《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我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第二条 学院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租(借)房住宿。除特殊原因外,学生均应在学院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
第三条 学生校外住宿是指学生在学院安排的学生宿舍外的场所住宿。
第四条 各系应对学生校外住宿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校外住宿:
(一)伤(病)期间不能正常住校生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二)有心理问题且有家长陪读的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三)直系亲属住房地点距离本校十公里以内者。
(四)其它特殊原因无法参与集体住宿者。
第三章 学生责任及义务
第六条 校外住宿学生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及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院、大学生良好形象。
(二)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院有关部门和所在系部的管理。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院和系部组织的各项教学及课外等活动。
(三)详细了解学院关于学生校外住宿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提示,学生和家长应向学院书面承诺加强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并且承担由于校外住宿而引发的各类纠纷、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全部责任,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 审批流程
第七条 学生校外住宿按照学生申请、系部审批、学生处备案的批准流程办理手续。
(一) 学生拟在校外住宿,应先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系部收到学生校外住宿申请书后,应向学生详细了解申请校外住宿的理由、校外房屋的性质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并向学生说明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三)系部在向学生了解上述有关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后,学生仍坚持要到校外住宿,则由学生本人填写《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通学申请表》,就本人在校外住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和违法违纪责任等事项向学院作出明确承诺,并签订《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
(四) 学生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通学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情况必须真实,申请手续和材料不齐备一律不予批准。
(五)学生将签好的《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通学申请表》及《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交财务科、学生处和所在系部各备案1份,学生个人留1份。生管对学生寝室进行验收,确定无遗留问题后学生上交寝室钥匙,办理离寝手续,学院注销学生校内住宿。
第五章 相关事项
第八条 学生在申请校外住宿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未经学院同意私自在校外住宿的,一经发现,责令其搬回学生宿舍住宿,并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不再具备申请校外住宿条件的学生应向所在系部报告,并于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搬回学生宿舍住宿。
第十条 若遇发生突发事件,校外住宿学生应及时报警和自救保护自身利益免遭损失,并向学院或系部报告,按学院规定和要求及时返回学院住宿,并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伤害及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各系要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防范教育。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学生家长原则上应该陪读,并及时了解和关注学生校外住宿情况。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不能私自回校住宿,且寝室床位不再保留。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通学申请表
附件2: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
附件1: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通学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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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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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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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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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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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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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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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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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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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学紧急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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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学紧急联系人与本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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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学紧急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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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小区(村) 门牌号 |
通学住址 |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小区(村) 门牌号 |
具体 申请理由 |
签订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是( )否(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家长意见 |
签订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是( )否(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系部分管领导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财务科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一式四份,财务科、学生处、系、学生个人各留1份;
2.办理通学申请时,家长与学生需签订《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
附件2: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
本人系 系 班学生,学号: ,身份证号: ,因(外宿原因)
需要在校外住宿。我志愿与学院签订《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在校外住宿期间,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校外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黄、赌、毒、传销等违法活动。
二、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按时上课,积极参加学院和所在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不从事有损于学院和班集体形象的活动。
三、在对校外住址周边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详细、准确地填写《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通学申请表》。
四、定期向所在系辅导员老师汇报校外住宿情况,愿意接受学院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有关校外住宿情况的检查。若变更校外住宿地址,须及时告知所在系并提交新的联系方法。
五、本人保证居住环境内用电、用水、饮食、防火、防盗、防骗及人身安全,了解应急疏散安全知识。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如违反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处理;如违反校规校纪,按《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印):
家 长(签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