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作站办公物资的管理,节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规范申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物资由主席团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三统一”政策。
第三条 本制度由主席团监督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办公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施、办公设备、文创产品。
一、办公用品包括
工作站成员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以及消耗品。
二、办公设施包括
1、工作站配制的办公桌椅、笤帚、水壶、钥匙等;
2、工作站内部的空调、遥控器、日光灯等。
三、办公设备包括
1、工作站配制的办公电脑及音响、插座等电脑配件;
2、工作站购买的相机、DV、投影仪等设备。
四、文创产品包括
1、工作站开展活动所需的文创产品类奖品;
2、工作站往期活动剩余物资以及其他;
3、工作站宣传材料(包含壁挂)以及展板类。
第二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主席团根据办公用品消耗量定量采购相关消耗品,非消耗品由部门提出,经主席团报指导老师审批后购买。
第二条 各部门急需的办公用品,由该成员自行购买,视情况予以报销,一经报销即视为工作站公用物资。
第三条 主席团应每月对办公用品进行盘点检查,做到账物一致。如账物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 主席团应统计每月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做好记录。
第五条 纸笔类等即时消耗品不予数量记录,但也需以实物为准,做好整体使用记录,严禁浪费。
第三章 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内桌椅归学校所有,小心爱护,谨慎使用,严禁蓄意破坏。
第二条 主席团定期检查办公设施,一发现问题立即汇报指导老师处理。
第三条 严禁私配工作站钥匙,有需要去往学生处借用并及时归还,特殊情况可联系主席团拿钥匙。
第四章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电脑可以自行使用,使用过程中勿窥视他人资料,使用结束后清理使用过程中无用文件,自行保存所需文件,保持桌面整洁。
第二条 除电脑外,使用其他设备须向指导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小心使用切勿损毁。
第三条 主席团定期检查维护电脑设备,新闻部定期维护相机DV等设备,确保不影响下次使用,并做好备份。
第四条 外借设备需提前向指导老师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带出使用,并及时归还。
第五条 损坏相关设备根据情况处理,非人为损坏由工作站承担维修更换费用,人为损坏视情况由部长级以上协商处理方案。
第六条 设备更换维修购入由各部门提出,主席团汇总提交指导老师,视老旧程度以及需求度决定更换与否。
第五章 文创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创产品类奖品由主席团提出并购入,每次使用需提出申请,由主席团做好物资领取记录。
第二条 往期活动剩余物资统一定点存放,记录之后封存好。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办公室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此项施行,所有工作站成员都应当遵守并维护该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物资使用以及保存应到做到小心爱护谨慎使用,防止损坏与丢失。
第三条 主席团做好物资管理的记录与更新,定期汇报,有问题以及误差禁止隐瞒。
第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