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院易班学生工作站建设,充分调动工作站成员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站成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易班学生工作站在易班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拟制定本办法。
每学期开学初对工作站成员上学期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出优秀和积极名单,颁发奖状并给与相应的综合测评分。优秀人员每人素质测评分+1分,积极人员每人素质测评分+0.5分。工作站骨干将优先安排参加各高校联谊活动等。奖励评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考核范围
会议考勤、活动考勤、工作态度、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
二、考核对象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和干事。
三、考核形式
自评、他评和部评相结合。
1、部门干事考核办法
部门干事的分数由自评、部门内其他干事评分及部长、副部长评分组成,其中自评占总分20%,他评占总分40%(他评取平均值),部长、副部长评分占40%(部长、副部长评分取平均值)。
2、部门副部长考核办法
副部长的分数由自评和部长评分组成,其中自评占总分30%,部长评分占70%。
3、部门部长考核办法
部长的分数由自评、分管主席评分、老师评分组成,其中自评占总分30%,分管主席评分占40%,老师评分占30%。
4、主席团考核办法
主席团的考核由分管老师直接认定。
四、名额分配
一般情况下,各部门按照最终的分数排名按本部门人数的40%确定本部门评优评先名额,分数在前20%的人评为优秀,前20%-40%的人评为积极。每学期由学生处分管老师根据上学期各部门的工作表现对各部门评优评先人数进行调整,表现较差的部门名额削减为部门人数的30%(即15%优秀、15%积极),表现较好的部门名额增加到部门人数的50%(即25%优秀、25%积极)。部长、副部长和干事考核占用本部门名额,主席团的考核不占用部门名额,相对独立。春学期考核秋学期各部门名额包含毕业班,秋学期考核春学期名额不包含毕业班。以通讯录上干部名单为准,有干事退部的部门需及时更新部门名单。
五、考评细则
(一)会议考勤(包括本部门会议及另行通知的各项会议):基准分10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10分
1、无故迟到(5分钟内)、早退扣1分/次
无故未到者(迟到5分钟以上作未到处理)扣3分/次
3、事假扣1分/次,病假扣0.5分/次(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请假说明,否则按未到处理)
(二)活动考勤:基准分15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25分
1、大型活动,所有团总支、学生会、自律会干部及部门干事均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
迟到、早退扣2分/次
② 无故未到者扣5分/次,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
2、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本部门全体成员均须提前或准时到场。
①迟到(5分钟内)扣1分/次
②迟到5分钟以上作未到处理,未到者扣3分/次
3、其它部门组织的活动,由主席团调派到场的人员必须提前或准时到场,相关负责人应认真登记。
①未到者扣3分/次
②迟到(5分钟内)扣1分/次
4、积极、准时参加各项活动加1分/次
(三)工作态度:基准分15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30分
1、行为举止(二选一)
(1)举止得体,使用文明语言,主动问好,注意个人修养,能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加1-2分
(2)行为举止不得体,扣1-3分
2、工作态度(二选一)
(1)工作时,热情、认真、态度谦和,加1-3分
(2)工作时,言语、方法或态度不适,扣1-3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加1-2分
(四)工作情况:基准分15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35分
1、提出合理、可行建议(二选一)
(1) 对工作方法或活动提出合理、可行建议,加2-5分
(2) 对合理、可行建议提出具体方案,并附书面材料,加5-10分
2、工作表现(二选一)
(1)在工作中,表现良好且积极配合安排,加1-5分
(2)不积极工作,表现懒散,甚至造成过失,扣1-8分
3、工作任务(二选一)
(1)布置的工作任务不执行,扣5分/次
(2)布置的工作任务延误,扣2-4分/次
4、工作汇报
对所负责工作在发生重大情况时,未提前一定时间向上级汇报,并造成过失,扣3-8分/次
5、工作中,存在自私心态,对本班级或与自己交好的同学有强烈的保护主义,扣1-3分
6、各类材料的上交情况(包括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未按时上交者,视情况扣1-5分/次;提前完成者,加1分/次
六、考核实施标准
每人每学期最低分为60分,最高分为100分,通过一学期的考核后,对低于60分的干事给予退部处理; 对60—69分的干事给予一次警告或对不上进者进行劝退;对85分以上的部门干事列为部长副部长的培养对象,对于90分以上部门干事列为主席团培养对象。
每学期初,各部门召开部门考核会议,各部门各成员对上学期进行述职,并给出自评分数,其他成员根据考评细则对其述职及其平时表现评分。主席团、部长、副部长组织人员进行公开计分,推出各部门评优评先名单。
七、成员资格管理制度
工作站成员采取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对违反工作站规定的成员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内容包括:通报批评、警告和劝退。具体施行标准如下:
1、通报批评
(1)部内例会或值班无故缺勤或迟到。
(2)工作消极,对安排的工作有故意推卸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
(3)违反工作站各项管理制度。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之一,对于各正、副部长,则由老师在工作例会上进行口头批评;对于部员,则由各部长在部门例会中进行口头批评。
2、警告
(1)部内例会或值班多次(一个月内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勤或迟到。
(2)工作消极,对安排的工作有意推卸或工作中造成失误。
(3)违反工作站各项管理制度累积两次。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由办公室进行内部全体通报。
3、劝退
(1)每学期累计骨干例会无故缺席三次、部门会议无故缺席三次或一个月内从不参与值班;
(2)工作态度消极,有意推卸安排的工作或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3)违反工作站各项管理制度累计三次;
(4)违反校纪校规,并且学校做出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5)工作期间,有两门课程或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由主席团对该学生进行劝退以及相关处理。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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