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慈山分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改革国家奖学金评审方式
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为突出国
家奖学金“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评审原则,以及“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评选理念,从2020年起,改革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和评审方式,试行“等额+差额”评审。
(一) 指标分配原则
参照省级“等额+差额”方式,在校内进行二次指标分配,
确保各院系至少分配到一个等额或差额指标。
(二) 指标情况
省厅下达我院的国家奖学金等额指标6个,差额指标2个。
等额指标参照去年的评审模式,审核基本条件和资格,有基本条件不符合的,直接取消该生评审资格,指标并入差额组;差额指标将单独放入差额评审组,通过省级评审,从专科57名指标中最终评选19名作为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
二、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院系具体指标分配情况
院系 |
2019和2020级 在校生数 |
励志奖学金 指标 |
国家奖学金指标 |
会计与审计系 |
1465 |
50 |
1个等额+1个差额 |
商务系 |
1284 |
44 |
1个等额+1个差额 |
信息技术系 |
1195 |
41 |
1个等额+1个差额 |
轻工系 |
688 |
23 |
1个等额+1个差额 |
管理系 |
989 |
34 |
1个等额+1个差额 |
慈山分院 |
493 |
17 |
1个等额+1个差额 |
合计 |
6114 |
209 |
6个等额 + 2个差额(6选2) |
三、 规范评审工作程序
各院系要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和教财函[2019]105号
文件要求,规范流程、严格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料审核和名单公示等环节通过“福建助学”APP辅助完成,评审过程使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相关申请表必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 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各院系应于10月9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含公示),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档。
(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公示材料(盖院系行政公章)、公示结论、评审报告。
(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通过APP导出,A4纸双面打印)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通过APP导出,A4纸双面打印)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盖院系行政公章)
(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盖院系行政公章)
(6)学生综合素质积分测评表
(二)需提交的电子档: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奖学金导入模版(需校验无误)
(3)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版(需校验无误)
五、 注意事项
(一)院系账号应先下载、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由学生手写签字,并确认信息无误,再点击通过,提交到学校帐号审核。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认定过的在校在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相关申请表应严格按照样表填写。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