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提质增效指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夜间查房工作
在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领导下,成立由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及楼长组成的社区学生自治组织,由学生科长、辅导员组织开展各自学院学生宿舍的夜间查房工作,建立健全本学院学生宿舍夜间查房制度。要求:
1.每晚11点前完成查房工作,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归寝和是否存在夜不归宿现象。
2.对于当晚查房不在的学生,查房人员应第一时间上报相应辅导员,由辅导员负责落实学生去向。
3.每晚宿舍查房情况应及时汇总登记,于次日上午上交给二级学院存档。
4.迟归、夜不归宿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教育整改,对于屡教不改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二、卫生检查工作
辅导员应督促各寝室每天保持寝室卫生整洁。在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学生科长、辅导员组织社区学生自治组织开展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工作。要求:
1.宿舍卫生检查项目包括:地板清洁、床铺整理、桌椅摆放、衣物悬挂、杂物堆放、墙面天花板、卫生用具摆放、阳台门窗保洁、洗漱用具摆放、整体布局等。
2.各学院各自制订评分细则,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宿舍卫生检查评比。
3.每次评比的结果应及时公布,对于卫生差的宿舍,辅导员应及时教育并督促整改。
4.学生处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全校的学生宿舍卫生情况。
5.各学院卫生检查和学生处卫生抽查的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宿舍”、“优秀舍长”依据;对于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学生处将予以通报,并纳入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
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辅导员须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走访,将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常规工作之一,各学院也应经常性开展所属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学生消防演练。
宿舍安全隐患排查要重点排查:是否有使用违规电器(包括电饭煲、电炒锅等),是否有使高功率电器(每间宿舍只能使用一个额定功率在低于1500瓦以下(含1500瓦)电热水壶,其余只允许使用额定功率在800瓦以下(含800瓦)的电吹风等非违规电器),是否有私拉电线和私接、更换电器,是否有收藏管制刀具,是否有囤积纸箱等易燃物等。
排查过程中若发现隐患,要督促学生及时整改,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四、材料留存与上报
1.各学院在开展上述各项工作时,均需留存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记录表、照片、视频等,过程性检查材料由各学院存档。
2.每月5日前,各学院应汇总上一个月每次卫生评比的成绩及月平均分,并将电子档报给学生处苏雪芬老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确保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学生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