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慈山分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48号)文件要求, 请结合有关文件规定做好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通过“福建助学”APP开展线上认定、评审工作
(一)后台网址:
https://zxbmanager.ksdao.com:9200/zxb/login/login.do
(二)“福建助学”APP服务热线: 4000096095
为使我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资助资源分配更精准,全日制
在校学生、入学新生和高职扩招(退役军人)都应参与家庭经济信息采集,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兴才计划”奖助学金、华安公益助学金的学生,有意愿参与高校勤工助学活动、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兴才励志成长基地活动、资助志愿者联盟活动的学生,都应通过“福建助学”APP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完成时间:
2018级、2019级:10月12日前。
2020级:11月8日前。
(四)“福建助学”APP贫困认定、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流程
1、学生在线申请
第一步 注册登录:应用市场下载“福建助学”APP(3.9.0版本),使用手机号完成注册与登录。已注册的务必将APP升级至最新版本3.9.0再发起申请。
应用商店:苹果App Store、华为、小米、OPPO、VIVO、腾讯应用宝、安智市场。
第二步 实名认证:学生可通过OCR识别或手动录入实名认证信息,若识别错误可手动修正。
第三步: 填报申请:进入“国家资助”页面,点击“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模块,进入填报申请流程。 学生真实客观地填报家庭经济情况,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照片,系统自动计算得出测评分。
2、辅导员审核
审核流程:学生信息正确→民主评议完成-→计算排名差异→下载打印认定申请表学生签字→勾选学生,点击通过。
辅导员在线审核学生资料完整性(佐证材料是否齐全);设置并参与民主评议;下载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计算排名差异。
(1)认领班级:首次登录后主动选择自己所管理的班级。
(2)审核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等兜底对象以及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时,要特别注意证明材料的时间节点(其中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有效期至2020年,低保证、残疾证等其他兜底对象证明为一年一评)。
(3)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登陆“福建助学”APP,在线对申请认定的学生从在校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10%)。
★民主评议信息填报:
①学生点击“民主评议信息填报”进入个人信息页面,个人信息根据学校后台导入的学籍信息自动显示,不支持修改。
②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扫一扫,扫描辅导员后台生成的被评议人民主评议二维码,即可对申请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人员资格限制:
①非同班同学不可对本班级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
②提交过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申请学生不可评议。
(4)计算排名差异:计算排名差异以班级为单位,全选本班所有学生,点击计算排名差异。计算结束后,再点击审核通过,提交到院系账户进行审核。
★★★请认真审核学生填写信息,如已完成民主评议,再点击退回(每位学生只能退回两次),则需要重新进行民主评议。
3、院系审核
(1)院系资助负责人审核学生资料真实性,对排名差异异常的学生进行调查认定。
(2)测评结果确认。将异常信息退回重填or确认测评无误。
★注意事项:
1、应先下载、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学生手写签字,并确认信息无误,再点击通过,交由学校审核。(院系帐号、辅导员帐号均可下载)
2、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全国资助系统、省建档立卡系统比对出的兜底对象原则上都应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但应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自愿放弃受助的学生也应注册登录“福建助学”APP,在“是否申请认定”选项选择“否”,并提交放弃声明纸质版(需本人签名、家长签名)。
4、学院审核、上报
(1)对提交申请的所有学生进行试算百分比,并将试算结果提交到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提交的试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省教育厅下发最低指导分数线并开放切线后,各高校根据指导线进行切线。
(4)完成切线后,生成认定状态;确认助学金名单。
(5)公示、上报省教育厅。
二、其他要求
(一)需提交纸质材料:
(1)评审报告、公示材料(盖院系行政公章)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福建助学APP下载打印)
(4)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申请的声明
(二)各院系应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本校实际情况,提前做
好组织工作,分时段错峰开展此项工作,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平稳有序。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0年9月22日